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有一些妇女是不适宜应用避孕药来避孕的:
一、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需要在肝脏代谢,从肾脏排除,用药会增加肝肾的负担,所以急性或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使用。
二、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还可能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因此,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以及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都应避免使用避孕药。
三、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和乳房疾病大多与激素有关,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能会加重病情,因此禁止使用。
四、精神病患者
无法独立进行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可能发生误服或服用错误剂量等情况,造成不良后果。
五、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导致月经进一步减少。
六、年龄>45岁者
在此年龄段,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适宜使用避孕药避孕。
七、年龄>35岁且吸烟的妇女
长期使用避孕药可能导致卵巢功能早衰,因此年龄超过35岁且吸烟的妇女不宜使用。
八、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以抑制乳汁分泌,并可能通过乳汁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